摘要

大学治理不仅是政策、管理问题,更是法律问题。高职院校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嬗变,既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内在发展的客观需要。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治,从行政控制向合作共治,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最主要特征。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在于落实办学自主权,通过章程完善、固化治理结构,以院系二级管理分配权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