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既是体现职业教育跨界属性及整合特性的基本形式,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形态的基础,更是构建现代学徒制的根本形式。当前校企双主体合作过程中由于存在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分离、政府职能缺位以及合作形式难以创新等问题,使得校企双主体合作流于形式。实际上,校企双主体在合作的组织形式、理念、利益、政策、文化等方面存在博弈。按照双方博弈的诉求,应该大力推进组织形式的协调整合、合作理念的调适组合、合作政策的配套组合、合作文化的择优组合以及合作利益的共赢组合,进而实现校企双主体的深度合作。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