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选民登记是人大直接选举中,由选举委员会对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进行登记造册,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或制发选民证)的法律程序。法律上设置该程序,目的是对公民选举资格予以确认,即明确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公民选举权和选举资格由宪法赋予,登记并不创设权利,只是确认权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