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创新的变革使得新兴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出了以“数据”为核心、以“网络”为平台、以“算法”为驱动的新型商业化模式,推动了金融产业的变革。金融科技作为传统金融需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结合而衍生出的全新金融服务类型,可以有效减小金融交易成本,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但金融科技自身的一系列特质也给金融监管机关的监管模式带来了诸如算法与数据的“模型风险”、对法律保护价值的潜在破坏、去中心化交易的系统风险等方面的挑战。因此,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唯有转变监管思路、引入新的监管工具、采取新的监管方法,才能有效预防金融科技产生的系统风险,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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