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自由原则体现在条约法上就是条约的合意性,具体就是缔结条约的自由、与谁缔结条约自由、缔结条约的内容自由以及以哪种方式缔结条约自由。由于条约法主体的复杂性和对条约法主体意思表示识别的困难,条约法对契约自由进行了改造。通过创设保留制度修正契约自由中的意思表示一致和采用推定识别的意思表示的方法,国际法委员会使国内的契约自由原则真正地融入到国际条约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