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中越关系具有两个面相,一者体现为表达与实践中越南对清廷的"事大之诚"与清廷对越南的"字小之仁";一者体现为此等表达、运作与实际上相互间的猜疑甚至防范相背离。尤其是嘉道后法方的介入,使这一"背离"更为明显,相互间的猜忌不仅使双方未能结成"同心协力"的攻守同盟,相反却在法方压力下放弃了各自本职"义务"。光绪后中越之间虽曾有过共同抗法的努力,终因力量有限,各顾自身:越南没有对清廷发挥"做朕藩篱"的功能,清廷也不再对越南履行"兴灭继绝"的义务。清廷方面如此抉择更多是自我取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