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历经湘潭县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城环工委联合审查,法制委全体会议两次审查,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各方逐渐达成共识。湘潭县人民政府及时废止有"硬伤"的《湘潭县城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获得点赞。1月13日,记者来到湘潭县人大常委会,采访《湘潭县城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废止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