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尤其是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刑事检察与民事公益诉讼在办案过程中需要衔接的诸多问题,法学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司法实务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带来了困惑。本文对2019年以来浙江省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主要从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的立案程序、证据共享、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履行、刑事指控与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刑事罚金与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款的性质以及刑事二审和民事公益诉讼二审的启动程序及其诉讼身份等六个方面的衔接问题提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