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在理论、制度、生产目的、本质属性之间具有内生的逻辑共性,这是由共同富裕的制度属性与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规定性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既得到一定程度的彰显,也存在深刻的教训。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和贡献率下降、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人民收入与就业的贡献率下降,以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成熟不完善等挑战,这影响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发挥。下一步要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推动公有制经济向民生领域倾斜,实现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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