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劳动是人介入外部世界的基本方式,建立劳动者主体性地位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叙事的基本逻辑。规定和保障劳动权是近代以来宪法和宪法学的重要课题。宪法上的劳动权具有重要的界面沟通功能:自然状态意义上的个体构建为宪法上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看来,这是成为制宪权主体“人民”的关键一环,由此劳动权成为政治宪法的渊源;市民社会中的个体通过“职业自由”构建为宪法上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