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业组织和反垄断经济理论对反垄断立法执法具有深刻的影响,并借此对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产业)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本文系统梳理产业组织和反垄断理论演变历程及其学术批判,并阐述欧盟与美国反垄断的理念差异及其启示。以市场结构为中心的哈佛学派和新布兰代斯学派要么缺乏理论基础、要么理论体系不成熟而受批判。(后)芝加哥学派强调通过经济行为分析实现经济效率,为反垄断政策提供诸多新洞见,但被指轻视企业家精神和忽视研发创新。奥地利学派和(后)芝加哥学派都信奉市场、主张自由放任和取消政府管制。美国反垄断法重视研发创新、动态竞争和产权保护;欧盟反垄断体系延续秩序自由主义理念,强调静态的竞争秩序和经济效率。中国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博得更有利位置,必须警惕步欧盟后尘,重视研发创新和产权保护。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