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在本质上是一种由规则所构成的有目的的人类活动,这体现为体育精神,也是重新评估国际反兴奋剂体系的基础。体育的审美价值是体育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把这种精神绝对化,即为了追求卓越从而展现人的极限能力,在保障健康的情况下可以运用一切手段,包括开放兴奋剂。展现人的极限能力并不是体育活动的终极追求,毋宁说还是手段,基本善构成了人体增强的边际约束。开放兴奋剂的主张并不能在实质上实现平等,反而更在加剧不平等。我们应当坚持一种消极平等主义,运动天赋本身不是公平分配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