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境规制日益严格、环境治理好坏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制定高管薪酬契约时不仅要考虑财务绩效,也需将环境绩效纳入考核范畴。选取2013-2017年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高管薪酬与环境绩效、财务绩效的敏感性,以及内部控制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强的企业环境绩效显著优于内部控制弱的企业;内部控制可以强化高管薪酬与财务绩效的敏感性;内部控制弱的企业环境绩效提升会降低高管薪酬,而内部控制强的企业不存在这种现象。建议政府通过奖励与惩罚双重机制,督促企业保护环境;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合理激励高管;高管增强环保意识,辅助企业实现绿色经营,三方协力提升企业环境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