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7]6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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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