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是化解网购纠纷的制度路径,但是,要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分流作用,前提是当事人会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本文假定网购纠纷当事人对解决方式的选择是成本收益机制,延伸法经济学的LPG条件,对网购纠纷当事人如何选择解决方式问题展开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理论分析通过论证网购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连接理论因素和观测对象,提出可证伪假设。实证研究则以网购较活跃的杭州西湖区10个街道为样本,采用二值逻辑回归的混合效应模型,检验了网购纠纷解决方式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当事人的职业、学历和收入等有关纠纷解决方式的成本、解纷结果估计的属性和纠纷标的额对网购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存在显著影响,影响机制符合成本收益机制。网购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的经验规律与理论假设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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