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产物的法定机构,是以市场和竞争为导向的新型公共组织形式。新公共管理的经济性单维价值取向和政府碎片化管理模式造成了法定机构运营价值偏颇与机构协作断裂。在后新公共管理时代,法定机构应定位于高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机构,并与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公共组织错位发展,共同参与到公共治理当中。政府应当树立整体性协同治理理念,建立法定机构常态沟通交流机制,为法定机构提供持续的指导和帮助,在加强对法定机构控制的同时增强主要政策部门代表在法定机构理事会议决策中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