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融合作实践有助于加强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构建互利共赢的经济体系。着眼于两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分别从试点城市的基本概况与相关文件两个角度对试点城市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城市规模、经济绝对规模、产业结构等因素并非是能否被纳入产融合作试点名单的决定因素;第二,各试点城市能够围绕试点通知内容编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主要涉及产融合作平台、科技创新金融、多元化融资模式、政府支持与产业链金融五个方面。最后对试点成果进行了总结归纳,发现科技与政府因素在试点期间发挥着重要作用。

  • 单位
    北京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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