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批复明确,暂时调整实施相关内容,允许浙江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分类管理,经评估的低风险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