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岛礁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采取系统性、创新性和综合性的施工技术、工艺和方法,尽最大可能减少工程建设对岛礁生态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努力实现建设与保护相协调,开发与修复相统一的发展模式,创造优良的岛礁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打造生态健康、环境优美、人岛和谐、监管有效的生态岛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