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伊始,刑事法律援助再度成为法学界关注焦点之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性作为法学新视角,是从形式法律援助到实质法律援助的必然过渡。在司法实践中,美国公设辩护人制度以指派或雇佣律师方式为面临刑事指控个人的利益代理,具有一定针对性及专业性。公设辩护人制度强调国家责任,为刑事法律援助提供强制性保障,有效防止法律援助流于形式,具备一定可行性。为保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还需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监管机制,包括职业律师培训、质量评估指标和奖惩机制等,从实质上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公正性及有效性,达到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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