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民间助赈事业空前兴盛,在政府主导赈灾的清代中前期,富绅偏好选择捐输的助赈方式委托政府赈灾;而在清代中后期,民间力量成为赈灾的主力,富绅则偏好选择各种形式的民间赈济活动直接对灾民进行赈济。赈济效率是决定富绅助赈方式选择变迁的直接因素,政府治理能力则是根本因素,这说明,在灾害的社会治理中,政府仍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