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体艺[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