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东、中、西部城市不同经济收入人群门诊和住院服务利用的公平性。方法:利用2011年8个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典型城市居民健康询问调查数据,采用标化需要的方法测算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两周就诊次数、年住院次数和年住院天数的实际利用、需要预期利用、标化后利用的比例和集中指数。结果:东、中、西部城市不同收入人群的两周就诊次数、年住院次数和住院天数构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两周就诊次数=23.560,p=0.003;χ2年住院次数=15.788,P=0.046;χ2年住院天数=88.169,P=0.000)。东、中、西部城市居民两周就诊次数实际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17、0.06和0.06,标化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09、0.01和0.01;年住院次数实际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11、0.13和0.20,标化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05、0.06和0.07;年住院天数实际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10、0.12和0.17,标化利用集中指数分别为0.03、0.08和0.09。结论 :东部城市居民住院服务利用公平性好于门诊,西部城市门诊利用公平性好于住院;经济水平等因素对中西部城市居民门诊利用的公平性影响较小,对住院利用公平性影响较大。

  • 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石河子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