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