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如何高效率地解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制中可能存在的"敲竹杠"问题,有助于优化我国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流转方式。企业生产设备的资产专用性高,产生的可占用准租金高,使企业面临被村集体"敲竹杠"的风险。江苏宜兴市通过流转双方互惠协议和声誉机制等自动实施契约联结,且租赁交易受到第三方干预机制——市政府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的约束,共同避免了村集体的"敲竹杠"行为。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制健康发展,应借鉴宜兴"长租短约制",延长租赁期限,稳定租赁关系,避免土地所有者通过抽回土地的威胁来"敲竹杠"。同时,政府应发挥市场规范者的角色,建立清晰的违约责任惩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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