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对传统法治的“超越”,是在工业文明向后工业文明转型的全球大背景下,我国社会治理范式的历史性飞跃。这种“超越”,是跨越“卡夫丁峡谷”理论在实践中的尝试,它以和谐社会理念为现实基础,以人的道德存在为其存在论依据。作为一次现实行动,这种社会治理范式的转型,需要以德治建设为逻辑起点,在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社会德治模式的基础上,在德法辩证统一的层面上实现德治对法治的当代“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