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缺陷在于:不能由不完全契约导出将“剩余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赋予特定一方的结论;动力机制不足以解释企业发展的事实;委托代理和产权理论不能解释资本主义企业的合理性。20世纪末以来的社会经济基础日益凸现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缺陷,知识在理解企业的性质和组织上具有基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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