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电力工程的组成、占地以及施工和生产工艺、土石方量及弃渣等工程特点的分析,总结出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与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特点。对照涉及电力项目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政策与产业布局,分别从电力项目水土保持的准入、限批和缓批方面提出共50项准入条件。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新国标的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提出须修正主体设计的11项方案准入条件、须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的7项方案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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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