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草原牧区牧民传统生产方式面临的“小、散、乱、弱”等突出问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能否成为促进牧民从传统“自然人”到现代“职业人”转型的有效载体,学术界存在不同观点。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和农业现代化相关理论,以拉格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典型案例进行解析。研究发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通过建立产权清晰、成员共同治理社区公共资源的治理机制,构建市场化导向的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和绿色化的生产经营制度,可以成为引导牧民实现从“自然人”转型为参与社会化分工的“职业人”的有效组织,但它需要具备社区成员资源禀赋同质性和价值认同、本土化社会企业家有效供给及地方政府提供系列化公共服务支持等要件,并且合作社的制度框架需要符合本地政治结构、产权结构及社会结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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