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足于国家所有权实质,根据其公共所有权的本质和私权属性,以及国家所有和代表人行使的运行方式,分析国有企业在国家所有权行使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国有企业在行使国家所有权中,产生的对《物权法》确立的民法上国家所有权精神的异化,提出了建立国有企业国家所有权行使与公共利益的联系,确立国有企业国家所有权行使应该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国有财产的不同类型并明确行使规划的修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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