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版课标”)指出:“教师应树立‘教—学—评’一体化的意识,科学选择评价方式,合理使用评价工具,妥善运用评价语言,注重鼓励学生,激发学习积极性。”然而,在语文教学中,不少教师存在以下问题:由于对“教—学—评”一体化的内涵理解不深,教学评价内容偏重知识,不能指向学生素养持续发展;教学评价方式单向开展,不利于学生主体作用发挥;教学评价侧重诊断,教、学、评相对割裂。这些问题挫伤了学生语文学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