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厦门市第五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抗菌药物致药品不良反应(ADR)的特点及规律,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2017~2019年我院上报的195例抗菌药物致ADR报告,对患者的年龄、性别、引起ADR的抗菌药物种类、给药途径、累及器官或系统、临床表现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8~44岁患者使用抗菌药物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57.95%),195例ADR共涉及抗菌药物12大类、28个品种,氟喹诺酮类及头孢菌素类致ADR病例数并列第一,均占30.65%。静脉滴注是引起ADR最常见的给药途径(89.23%),ADR累及器官或系统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常见(49.38%),74.36%ADR发生在用药后24 h内(不包括24 h)。结论 应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加强ADR监测和预警,以降低ADR发生率。

  • 单位
    厦门市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