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伊斯兰教法在中国经历了"由俗而制,由制而礼"的演变,它在唐宋、蒙元、明清以及近现代分别被视为习俗、通制、礼法和信仰。"教法随顺国法"是国法与教法关系的主线,其实质是"教随人定",即穆斯林遵从国法,国法规范教法。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教法大于国法"的情况,更多是国法对教法的主动包容和吸收。理解二者关系,应以实际为准,就事论事,切不可从概念出发,将虚作实。本文提出的"教法随国论"即是对此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其当代作用在于理顺政教关系,整合国家认同与宗教认同,抵御"教法治国论"等极端思想。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