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动词编码的“方式”或“结果”义决定了动词的语法行为。一个动词能否同时编码方式和结果两种语义,还是只能单独编码方式义或结果义,这个问题在语言学界中一直存在争议。文章通过条件诊断、问卷调查、语料查找等方法,证明汉语中“剪”“切”“锯”“剃”“磨”五个工具动词为“方式+结果”动词,但两种语义在具体语境中突显的程度不同,具体表现为:在主宾格结构中突显的是方式义;在受事主语结构中突显的是结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