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市监质[2021]2号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省质检院、省消保委秘书处:《安徽省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4月23日安徽省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完善和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机制,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