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必修课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普遍面临不受重视、专业师资欠缺、与传统法学课程同质化的现实困境。法律职业伦理教学目标与思政育人要求具有契合性,法律职业伦理的规范性有助于实现思政育人,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实践性有助于伦理内化。法律职业伦理教学内容与法律职业相衔接,既符合法律职业的要求,又匹配法律职业考试和实践的需求。完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评价,要兼顾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坚持评价方式、评价内容的多元化;采用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标准。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