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三法司“两议”机制是应对中央司法审判工作的复杂性而产生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制衡中央司法权、预防冤假错案、保证司法公正。然而,其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两议”泛滥、法司对立等问题,扰乱司法程序、影响司法效率。在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该机制成功的经验与产生的问题,都值得今人借鉴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