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财政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减免三方面税费在税收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减免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累计减税8 090万元、缓缴税款28.32亿元。在政府性基金方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收所有车辆车辆通行费;报请省政府出台政策,减征6 000多户企业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0多万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