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立足“互联网+”环境,系统阐述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并从“物权说”“知识产权说”“债权说”三个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和界定,指出三种法律性质基础上的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均有可行性,又都存在瓶颈之处。在肯定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财产”形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针对性的民法保护建议,以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