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日趋紧张的市场竞争中,有些企业由于受实力不足、经营不善、投资失误、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出现资金链断裂、停工停产、资不抵债等问题,直至进入破产程序。而破产重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三大程序之一,在挽救濒临破产清算的企业,避免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因"临时"困难而被破产清算,防止社会资源浪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无力重整自救,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引进外部投资人参与重整。但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的规定不尽完善,司法实践中对重整投资人的法律属性、定位、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的操作不统一,影响了破产重整程序的有序开展。因此,本文从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的定义、意义、法律定位,从现状角度提出给予其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以期促进破产重整工作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