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法人组织,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适用性,应当区别重视。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生了很多问题,需要重新构建并加以完善。本文首先说明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重点分析了法律主体的虚设、部门关系的混乱和集体成员权利保障困难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从法人治理的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