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重庆部分区县及乡镇的集中式水源水中微囊藻毒素的健康风险,为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集重庆13个区县及乡镇的水源水,水样于电热板上加热浓缩200倍后,用0. 22μm滤膜过滤,过滤后的样品用液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其中8种微囊藻毒素的浓度并计算其等效微囊藻毒素-LR的总浓度,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1μg/L)进行比较,并采用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NAS四步法对其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各采样点水源水的等效微囊藻毒素-LR的总浓度测定结果为0. 828 ng/L~3. 426 ng/L,其非致癌性健康风险指数(HI)均<1。结论各取样点微囊藻毒素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对人体无明显健康风险。

  • 单位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