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乡县衙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一座封建时代县衙,自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重建后,迄今已有128年的历史。这座享有"天下第一衙"美誉的县级衙门,既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南北建筑风格,又记录了中国县级地方审判的印迹。清代县级审判制度既包括作为审判组织的知县、县丞、主簿和五种辅助人员,又包括审判程序中的管辖范围、回避制度、审判程序和审判官责任等。本文通过对清代县级审判制度的梳理,得出我国目前地方审判制度可以从规范相关立法、重视证据制度、改进司法审判及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完善的启示。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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