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2月湖北武汉市爆发不明原因肺炎,后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具有较强传染性及致病性的肺炎,随即全国各省出现输入病例[1-2]。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0日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3]。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传染病防控研究合作组织共同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