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碳交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7年在日本京都签订的《京都协议书》,全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最主要的减排方式,包括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以及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CO2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