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倡导幼儿园应与家长通力合作,为幼儿的幸福成长构建良好的条件。幼儿园应与家长取得共识,实现幼儿教育目标上的认同,方法上的一致,步调上的协调,让幼儿在家园共育中幸福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