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岩溶差异性、地下水赋存不均匀性等独特的水文地质条件,致使区域地下水资源计算分区的边界条件、分区类型及分区水文地质参数等确定有异于平原地下水相对均匀的区域。本文以岩溶裸露面积占比71.7%的贵州省为例,综合考虑了计算区内地下水流动系统和含水系统的特征,提出贵州省岩溶山区区域地下水资源计算分区边界、类型、编码和水文地质参数确定的原则。研究结果认为:贵州省岩溶山区区域地下水资源计算分区边界确定,应以完整的地表河流域为基础,充分考虑岩溶地下水系统的流动系统和含水系统的边界条件;计算分区类型应根据不同地貌水文条件,不同含水岩组、含水介质组合类型,地下河、岩溶大泉及地下水开采井等分布情况,确定“以地下河为主的地下水系统”、“以岩溶大泉为主的地下水系统”和“以分散排泄为主为的地下水系统”隶属关系。研究结果对岩溶山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 单位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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