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维目标”实现了课程教学由“以知识为主”向“人本位”的转向,注重学生“认知—技能—情感”的全面培育。目前高校文学类课程教学目标与“三维目标”有相通性,可把后者作为评价高校文学类课程教学的依据。在具体的教学评价中,首先将“三维目标”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设为一级评价指标;其次根据相关规定和结合高校文学类课程实际特点,将一级评价指标细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二级评价指标;再次确定两级评价指标中的各自权重;最后根据两级评价指标的权重,评定评价等级,由此完成高校文学类课程教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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