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疫情刑事司法解释性文件体现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依法防控观。这种法治防控观虽然有利于形成规范合力,避免规范供给不足的困局,但由此形成的以防疫秩序为核心的新规范体系,必然面临科学性、合理性检验。而既有的法益概念解说难以完善地提供解释论依据,必须结合社会危害性概念对法益予以动态评价才能更好解释。对法益的动态解释有其界限,原则上对法益概念的动态解读仅限于特殊时期,仅限于与疫情防控具有密切关联的罪名,仅限于量刑问题,并且应当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其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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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