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关系史。贵州黔东南苗族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不断调整着自己的行为,力图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发展,实现人的生存需要与自然利益的协调统一。尽管黔东南苗族生态伦理存在一定局限性,但其重视生态保护的理念,从总体上说己经从开始的无意识行为过渡到自觉的、相对规范的行为,对养成良好的生态伦理意识,保护自然生态多样性都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